李宁

转让奥运门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不得高价倒卖

2007-09-09 15:15:24 来源: 第29届奥运会官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奥运官方网站讯 9月8日下午,记者就北京奥运会门票销售第一阶段抽签分配确认函寄送情况以及付款、转让奥运门票等问题,采访了北京奥运票务中心主任容军。他表示,为了保证少数未收到确认函的申购人不失去购票机会,同时为了让中签者有足够时间存入帐户内足够票款,北京奥组委将把集中扣款起始日期推迟至本月12日。

  对于已经出现的转让奥运门票的情况,容军强调,转让奥运门票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容军表示,未付款的中签者,还不是奥运门票的拥有者,没有权利对奥运门票进行转让。

  “即使是付款成功的购票者,转让门票也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容军说,奥运会开闭幕式门票采用的是实名制,相关转让政策正在制定之中,一旦完成会及时公布。开闭幕式外的体育赛事门票转让也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高价倒卖。(范帆 黎晗) 抓取器

本文来源:第29届奥运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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